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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巴自貿協定第二階段議定書降稅安排將于2020年1月1日起實施
2019年12月1日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于修訂<自由貿易協定>的議定書》(以下簡稱《議定書》)正式生效。目前,中巴兩國已完成相關國內程序,《議定書》降稅安排將于2020年1月1日起實施。
根據《議定書》規定,降稅安排實施后,中巴兩國間相互實施零關稅產品的稅目數比例將從此前的35%逐步增加至75%。此外,雙方還將對占各自稅目數比例5%的其他產品實施20%幅度的部分降稅。具體降稅安排可查詢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。
《議定書》降稅安排的實施,將進一步擴大兩國間市場開放,使兩國企業和消費者享受到更多優惠,推動中巴自貿區建設進入新階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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